今日
记者从海南省疾控中心获悉
海南公布首批137个
吸入用新冠疫苗接种单位
即日起
可以在以下接种单位接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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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入用重组新冠疫苗(5型腺病毒载体)
1、适种对象:已接种2剂国药中生北京公司、科兴中维、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、接种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疫苗,未完成加强免疫接种18岁及以上的人群,可选择其开展1剂次加强免疫(暂不用于基础免疫),接种方式为经口腔吸入呼吸道。
2、时间间隔:18-59岁人群加强免疫接种时间与基础免疫最后1剂次接种时间间隔≥6个月;60岁及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时间与基础免疫最后1剂次接种时间间隔≥3个月。
3、接种禁忌:
(1)对疫苗中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。
(2)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。
(3)患有未控制的痛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,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。
(4)目前获得的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,不建议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接种该疫苗。
来源:海南特区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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